有关开发商不按合同约定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和物业乱收费,业户可以依据《消消费者保护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: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,可以通过“申诉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。”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安市溪美街武荣大厦6楼投诉。?xml:namespace>
不错
投诉电话 -
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:0595-86382452 南安市房地产管理处 监督电话:0595-86382274
有关开发商不按合同约定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和物业乱收费,业户可以依据《消消费者保护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: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,可以通过“申诉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。”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安市溪美街武荣大厦6楼投诉。?xml:namespace>